五花八门的促销活动,吸引了众多人的眼球,然而,面对琳琅满目的商品、卖完商品就走的商家,消费者如何才能在展销会上购买商品后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就此,记者咨询了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郑主任。
郑主任介绍,消费者在展销会上买到不合格商品,蓝冠文章报导如参展商走人,责任将由主办方和出租者承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即使展会结束了,消费者也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投诉展会举办方。”郑主任表示。
当前展销会活动名目繁多,商品更是良莠不齐,因此郑主任提醒广大消费者,对待低价商品应保持理性的消费态度,
蓝冠官网注册尽量到有营业执照和固定场所的正规商店选购商品,或请专业人士帮助鉴定,以防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另外,最重要的一点,如确要在展销会上购买商品时,务必索要正规发票等相关购物凭证,以便发生纠纷时维权,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